广告编审(advertisement editor)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中,对广告设计定稿、广告创意稿、制作后的广告作品以及待发布的广告样件进行审査的专业人员。又称广告审查。根据中国国家工商总局1996年颁布的《广告审査员管理办法》,设立广告审査员是建立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容。[1]
广告编审一般负有下列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审査本单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 签署书面意见;
(2)负责管理本单位广告档案;
(3)向本单位的仇责人提出改进广告审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处理本单位遵守广告管理法规的相关事宜。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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