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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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设立
出版单位设立establishment of publishing unit许可设立出版单位的条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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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
出版单位publishing unit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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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
出版物:出版行为的成果和产品,主要有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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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印花税: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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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活动
出版活动: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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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条例》
《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过,1997年2月1日起施行。2001年12月国务院予以废止,施行新的《出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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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事先限制
战时事先限制:当国家处于战争状态时实施的新闻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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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追惩
事后追惩:在媒介或当事人违反有关法律和法院禁令继续传播或发表言论后追究其刑事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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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限制
事先限制指任何媒介或言论未经政府事先批准或核发执照,不得传播和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