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媒介环境学派

传播学媒介环境学派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studies media environment 传播学三大学派之一。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是继经验学派和批判学派之后形成的传播学派。由一系列关系密切的学者及其研究者组成,以对文化、技术和传播的理解为特征。[1]

奠基人主要有麦克卢汉、尼尔·波兹曼、刘易斯·芒福德、雅克·艾吕尔、哈罗德·伊尼斯、詹姆斯·凯瑞、本杰明·李·沃尔夫、苏珊·朗格等。媒介环境学一词最早由麦克卢汉提出,由尼尔·波兹曼正式使用,波兹曼对媒介环境学的定义为:把媒介当作环境的研究。研究关注的是媒介和技术对文化和社会在形式上和根本问题上的冲击。

该学派关注媒介如何影响人的传统,可以追溯到20世纪的生态思想家、英国学者帕特里克·格迪最早研究了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以及人类文化的相互关系。其弟子芒福德也阐述了人造环境对人和人类文明的影响。

媒介环境学研究的内容有:作为感知环境的媒介;作为符号环境的媒介;单一环境媒介或多重媒介。

主要理论命题有:

(1)假设传播媒介是中性的、透明的和无价值标准的渠道,只将数据或信息从一端传送到另一端,媒介固有的物质结构和符号形式发挥着规定性的作用,塑造着什么信息被编码传输、如何被编码和传输,又如何被解码。

(2)每种媒介独特的物质特征和符号特征都带有一套偏向,为了描述这些”偏向”的意义,我们应将它放入更广的语境中考察。另外需要确定一种传播媒介的物质形式和符号形式是何时构建和为何构建的,每一种传播技术里都体现着一些思想,这些思想旨在解决已存在的传播问题,既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感觉之中的问题。

(3)传播技术促成的各种心理或感觉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结果,也和传播技术固有的偏向有关。这是媒介环境学研究的关键理论问题,即技术和文化的问题,尤其是传播技术如何影响文化的问题。

(4)关于技术和文化有两种解释,一是”软决定论”,其假设是:虽然媒介使事件发生,但事件的形态和媒介的冲击”却是其他因素的结果,而不是正在使用之中的信息技术的结果”,即人的能动性是决定性的因素之一。一是”硬决定论”,技术是必然的社会变革的首要决定因素,或者更加广义地说,技术是必然的历史变化的首要决定因素。此外,还有”文化/技术共生论”:人类文化是人与技术或媒介不间断的、互相依存的因而互相影响的互动关系,在理解这个共生关系时,它既不会对媒介/技术抱偏见,也不会对人的因素抱偏见。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童兵,陈绚等.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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