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 power 通过调动政治、 经济、社会或文化的力量保障自身利益、实现自身目标的能力。[1]
传播学研究中有两种意义:一是指拥有或接近使用社会资源的权力,如物质领域的生产资料、精神领域的传播资源等;二是权力与“宰制”相关,个人或群体运用强制性的手段来实现并保障自身的利益,这通常导致对他人权力的侵害或剥夺,当这种权力关系经过制度化、合法化过程转化为权威时,“统治与顺从”的关系应运而生;反之,就会出现挑战、反抗与冲突。
既有有意体政治经济学、文本文化分析和受意识形态影响的受众研究结合起来,产生了大量研究成果,对后来的学者阿尔都塞、布迪厄、福柯以及英国的文化研究者产生影响,甚至影响了美国的传播研究。赫伯特·席勒在60年代后期提出“文化帝国主义”概念,与达拉斯·思迈斯一起开启了北美传播研究批判潮流。既有有意识的权力,也有无意识的权力,福柯认为,一切社会关系均属于权力体系;在一个社会中,基本的权力并非由个人拥有,而是体现在社会结构和政治经济的组织方式上;统治阶级的权力是通过监管、规制等形式约束个人并令其适应社会结构体现的。权力具有双重性,除约束作用以外,权力在有限的范围内能赋予作为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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