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Journalist Card Administration Approach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7月发布的管理办法,2009年10月15日实施,共6章40条。主要内容有: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1]

申领新闻记者证,必须是新闻机构内从事新闻采编业务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

(3)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或者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的人员,新闻记者证每五年统一换发一次。新闻机构每年应定期公示新闻记者证持有人名单和新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在其所属媒体上公布“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的网址和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公众核验新闻记者证,并接受监督。被采访人以及社会公众有权对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予以监督,可以通过“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等途径核验新闻记者证、核实记者身份,并对新闻记者的违法行为予以举报。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童兵,陈绚等.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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