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法》 呼呼 • 传播法规 《广播法》 Radio Ad 美国国会1927年制定的法律。 该法要求建立联邦广播委员会(FRC)管理广播电台、公共服务、紧急服务等,发放许可证,分配广播频率、控制电台播出功率。 该法律阐明将私人广播机构视为公共受托人监管理念,还提出作为使用 电磁频谱这一公共资源的回报,广播业有义务为“公共利益、便利和需要”服务。 该内容由用户呼呼投稿,转载请注明网址:https://www.jcwiki.net/ethics-and-requlations/regulations/19787.html 国会广播法私人广播机构美国联邦广播委员会 0 生成海报 关于作者 呼呼新传ONE象·认证编辑 关注私信 192 文章 0 粉丝 机会均等原则 上一篇 《通信法》 下一篇 猜你喜欢 外国新闻传播界人物 史沫特莱 传播法规 《数字千年版权法》 外国新闻传播界人物 皮尔逊 广告学 顾客让渡价值理论 中外著名新闻专栏、节目、频道 《新闻教室》 外国新闻传播界人物 多萝西亚·兰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