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right to know指公民了解公共事务及与个人利益相关的事务的权利。又称知晓权、知悉权、知察权、获知权。广义指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和权利,狭义则指获知国家机关掌握的官方信息的权利,包括国家机关主动公开公共事务信息和对公共利益有重要性的信息的义务和应公民请求公开某些信息的义务,一般通过各国的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来保障知情权的实现。[1]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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