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电视消费者保护及竞争法》Cable Television Consumer Protection and Compe-tition Act 美国政府1992年制定的法律。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制止有线电视收视费上涨,鼓励竞争。该法首次要求建立针对有线电视系统运营商与节目供应网之间纵向一体化的垂直规制,以及针对有线电视系统之间横向一体化的水平规制。国会依据该法将具体的有线电视规制权授予了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该机构据此制定了详细的有线电视规制政策。1996年,美国政府对有线电视法再一次进行了修订,放宽了有线电视的经营范围,允许有线电视经营电信业务,与电信实行非对称开放。[1]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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