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 明知内容为假,但不计后果地无视其真实性。前者指新闻从业者明知这则报道不真实,仍将它传播给大众。后者指发布者在很大程度上意识到该材料可能为虚假,或很怀疑该材料的真实性,但仍然传播给大众。法院确立了三项标准,帮助判断媒介在发布某材料时是否不计后果地无视事实:
(1)是否有时间调查报道的真实性,或者该材料是否必须立刻发布;
(2)消息来源是否可靠、值得信赖;
(3)报道本身看起来是否是可能发生的事?如果该报道是最新消息,如果记者对待消息来源表现出训练有素,如果报道中的信息看起来是可能的,那么就不能证明被告不计后果地无视事实。但是,如果有大量时间可以调査报道的真实性,或者如果报道中的信息看上去完全是不可能的,法院就更倾向于认定被告不计后果地无视事实。[1]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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