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史上因办报获罪被杀而有姓名可考的最早事件。1726年6月4日(清雍正四年农历五月初五),雍正皇帝召住在圆明园内的王公大臣十余人,在园内勤政殿侧的四宜堂会面,并请他们吃了过节的粽子,“ 逾时而散”。对这次活动,提塘小报作了如下的报道:“初五日,王大臣等赴圆明园叩节毕,皇上命王大臣等登舟,共数十只,俱作乐,上赐蒲酒,由东海至西海,驾于申时回宫。”其中的登舟、作乐、赐酒、游园等细节全属虚构,时间也有错误,属于严重失实。雍正立即批交兵、刑二部查办,最后以“捏造小钞,刊刻散播,以无为有”的罪名,将发行这一一小报的何遇恩.邵南山两人判处斩刑,于同年秋后处决。何、邵二人成为中国新闻史上最早的因办报获罪被杀的有姓名可考的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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