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叶因伪造婴章而造成的文字狱,也是清代最大的一起查禁伪造题奏和御批的案件。1750 年(乾隆十五年)夏,江西抚州卫千总卢鲁生因怕乾隆皇帝南巡时办差陪累,希图阻止巡幸活动。遂借用曾任刑部尚书孙嘉淦的名义,编写了一份假题奏,历陈皇帝巡游的“五不解”和“十大过”,并伪造御批。伪稿交各提塘传抄,印人《京报》,流传广泛。1751年(乾隆十六年),新任云贵总督硕色发现这份伪稿,向乾隆报告。乾隆前后颁布二十多道逾旨,命令直隶、山东、河南、山西、湖北、湖南、贵州督抚严查,直至1753年(乾隆十八年)全部结案。卢鲁生被凌迟处死,其子及参与伪造奏章的南昌卫守备刘时达均判斩刑。被认为办案不力的两江总督、漕运总督、山东巡抚、江西巡抚、按察使及南昌知府等- .大批官员均受到不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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