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 V. I. Lenin (1870 ~ 1924) 马克思主义者、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宣传鼓动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主要缔造者。原名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生于俄国伏尔加河畔辛比尔斯克。1887年进入喀山大学法律系学习。1905年在日内瓦创建《前进报》,并担任主编。1912 年指导创办了《真理报》。1917年列宁领导 的十月革命取得胜利后,在《真理报》签署刊发了 “报刊法令”,后主要从事国家管理。1918年在《真理报》上发表文章《论我们报纸的性质》。一生曾参与创办、主持、编辑过《火星报》、《前进报》、《无产者报》、 《新生活报》、《浪潮报》、《回声报》、《工人报》、《社会民主党人报》、《真理报》、《消息报》以及杂志《思想》、《启蒙》、《共产党人》等。
列宁关于党的报刊的思想,主要涉及办报刊的方针、党的报刊体制、宏观上的新闻政策、党报党刊的编务和群众工作等方血。 一是党的报刊应当成为党的事业的一部分。 列宁指出,写作事业应当成为整个无产阶级事业的一部分,成为由整个工人阶级的整个觉悟的先锋队所开动的一部巨大的社会民主 主义机器的齿轮和螺丝钉,写作事业应当成为有组织的、有计划的、统一的党的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二是党报应当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列宁指出,写作者一定要参加到各个党组织中去,出版社和发行所、书店和阅览室、图书馆和各种书报营业所,都应当成为党的机构,向党报告工作情况。三是党报工作者必须站在党的立场上,按党纲、党章和党的策略决议办事。列宁指出,党的报刊必须旗帜鲜明地宣传党的观点,绝不允许利用党的招牌来鼓吹反党观点。四是党报要为人民服务。[1]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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