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目系统构成

节目系统构成 program system constitu-ent 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各类节目在各自的节目系统中所占的比例。通常按四大类(新闻性、文艺性、教育性、服务性)节目在一个播出周期内的总播出时数中所占的百分比来表示。[1]

为了满足受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节目整体构成一般保持相对稳定,但也要同客观实际相适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受众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从各类节目所占播出时间的比例,可以了解广播、电视各种社会功能发挥的程度,把握一个时期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倾向和整体面貌。

不过,节目播出时间的比例,并不是判断各类节目重要性程度的唯一依据。如新闻性节目一般只占全天总播出时间20%~ 30% ,相当于文艺性节目的一半左右。但由于播出次数多,而且多安排在黄金时间或较佳时段,并不因时间的绝对比例较低而影响其在广播、电视节目系统中的主导地位。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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