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权力

第三种权力 third estate 马克思、恩格斯对报刊社会作用的一种认识。他们在1850年的《国际述评(三)》中写道:“当报刊匿名发表文章的时候,它是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的机关,它是国家中的第三种权力。”指报刊是行政权、立法权之后的第三种权力。在当时,法国的司法权力还没有独立,所以他们称报刊为“第三种权力”,而没有称为“第四种权力”。[1]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童兵,陈绚等. 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该内容由用户阿南投稿,转载请注明网址:https://www.jcwiki.net/journalism/journallsm-theory/2010.html

Previous
Next

猜你喜欢

「灵动新闻」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QQ小程序
欢迎使用《新传界》公开测试版!目前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AiChat(小象同学)已上线,欢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