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性 people’s nature 新闻事业反映人民大众的思想、感情、愿望和利益的一种特性。最早出现在19世纪初的沙皇俄国,维亚捷姆斯基在《古典作家和岀版者谈活》中第一次使用这一概念,意指“民族性”。马克思也提出过自由出版物的人民性问题。1944年传入中国。在中国,人民性常和党性放在一起讨论,新闻界关于党性和人民性的认识呈现出三种具有代表性的倾向。[1]
第一种是把党过去在工作指导上的失误同党性混同起来,把某些党组织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同党性混同起来,有的甚至把林彪、“四人帮” 的破坏同党性混同起来,因此提出应该用 “人民性”取代“党性”;
第二种是把党性和人民性对立起来,认为党性只对党的领导机关负责,人民性才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党报要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得用“人民性”来监督、限制、补充和平衡党性的不足;
第三种认为党性代表的是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而人民性代表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因此,“党性”中包含“人民性”的内容,而且是“人民性”更高、更集中的体现。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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