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一个企业或一国某个产业在竞争过程中强于竞争对手的表现。
由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竞争优势归根结底出自于一个企业能够为其客户创造的价值,所采取的形式或是以低于其竞争厂商的价格而提供相等的受益,或是所提供的非同一般的受益足以抵消其高出的部分价格。
企业或产业参与竞争的目的就是要获得竞争优势。
在传媒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是关键。
有五种竞争因素:
产业竞争对手,即现有公司间的争夺;潜在进入者,即新进入者的威胁;
替代品,即可以用来替代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威胁;
供方,即提供生产或服务资源的上游环节的砍价能力;
买方,即接受本公司产品的消费者的砍价能力。
一个产业的竞争不仅限于现有参与者的范围,更受这五种因素的共同作用,最终决定这个产业竞争的强度以及产业的利润率。
在特定时期内,总是有一种或几种作用力占据统治地位,起着关键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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