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 principal-agent theory 研究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关系及其行为规则的理论。简称代理理论。[1]

是20世纪60 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经济学上的委托代理关系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

交易中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另一方称为委托人。

核心观点是: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当中,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入、奢侈消费和闲暇时间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在没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为很可能最终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委托代理理论的中心任务就是研究在这种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代理人。传媒行业也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

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是国有资源,属全民所有,其产权属于全体人民,人民作为委托人,将这些媒体交由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各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经营,国资委等即是代理人。

这其中也存在如何设计契约机制,激励媒体代理人的问题。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童兵,陈绚等.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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