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产品 private goods 既具有排他性又具有很强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1]
又称私人物品、私人品。基本特征是消费的排他性和竞争性。这两个特征使私人产品的产权可能界定,从而为巿场竞争提供财产权的条件。
媒介产品大多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私人产品,但它的消费和生产也是可分的,因而可以界定产权边界,利用市场进行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1 | 童兵,陈绚等.新闻传播学大辞典[Z].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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